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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灶和燃气不匹配易中毒
 2008-5-10 16:59:33  新文化报     点击:2576 次 页面功能 【保护视力色: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】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 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消费警示显示,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燃气器具中许多未作气源适配性检验,存在安全隐患。记者10月30日采访部分消费者发现,他们对存在的危险并没有足够的重视。

    “燃气灶和燃气还要匹配?”正在购买燃气灶的张女士疑惑地问道。记者随机调查了十几位消费者,他们都表示此前在购买燃气器具未曾考虑匹配问题。然而多数消费者反映,几百块钱买的燃气器具没用几年就出现质量问题,并且出现脱火、回火或火焰发黄现象。据悉,我国各地区的燃气种类和气源标准并不相同,所以生产厂家销往各地的燃气器具内部结构也有所差异,如果混用极易发生爆燃和一氧化碳中毒,并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。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燃气器具在销售时没有检验报告、共用检验报告和使用过期检验报告的情况相当严重。

    长春市天然气公司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燃气器具时要特别留意一下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,尽量不要购买销售者不提供报告的产品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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