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 今天是:
燃气协会投诉中心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管道燃气 | 下载中心  
首页 | 单位概况 | 市场动态 | 文件汇编 | 行业动态 | 政策法规 | 技术标准 | 燃气常识 | 精细化管理 | 企业信用档案 
当前位置:首页 -> 燃气常识 -> 正文
爱护燃气管道设施“五不”
 2008-4-16 11:40:40       点击:2097 次 页面功能 【保护视力色: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】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爱护燃气管道设施“五不”
1、不要敲击、碰撞户内、户外管道燃气设施;
2、不要在管道上挂物;
3、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;
4、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;
5、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。

 
主办单位:漳州市燃气管理处   承办单位:漳州市城市燃气协会   技术支持:  网站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