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进一步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通知》(闽建城[2011]8号)文件的部署和要求,近期,我处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活动,敦促各燃气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。活动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如下:一是结合半年安全大检查活动,对全市所有液化气储配站的气质进行取样摸底,要求企业具备液化石油气组分分析检测能力,严格落实进货验收制度,建立产品购销台账。二是加大市场巡查和行政执法力度。7月份以来,先后对七家燃气企业进行立案查处,共处罚金13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1450元,教育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者。三是加强安全用气宣传。采取发放宣传单、入户安检、户外广告、利用互联网和电视电台等媒介,多形式多渠道向用户宣传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的危害性,使广大群众了解用气常识,学会辨识不合格气瓶、器具、气质,增强自我防范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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