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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燃气管理处关于转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2011-5-27 15:52:25 点击:698 次 页面功能 【保护视力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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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燃综[2011]4号
各燃气企业:
根据市建设局工作部署要求,现将漳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漳安办[2011]10号)转发你们,请各燃气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。同时加强设施、设备安全巡查及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,及时排除隐患,对本单位防汛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抢修、抢险物品齐全,并完善应急预案,确保安全稳定供气。
附件:漳安办[2011]10号
漳州市燃气管理处
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
抄报:漳州市建设局
主办单位:漳州市燃气管理处
承办单位:漳州市城市燃气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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