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 今天是:
燃气协会投诉中心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管道燃气 | 下载中心  
首页 | 单位概况 | 市场动态 | 文件汇编 | 行业动态 | 政策法规 | 技术标准 | 燃气常识 | 精细化管理 | 企业信用档案 
当前位置:首页 -> LNG项目 -> 正文
新住宅开通燃气注意事项
 2008-11-11 14:48:31       点击:1930 次 页面功能 【保护视力色: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】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    一些新建居民小区通气点火,常常咨询注意事项。有关专家就新建居民区用户遇到的不同情况给予提示。
提示1
    如果您暂时不住,通气时为了安全,专业人员将采取摘表加堵的临时措施,待您正式进住时,请您与居住所属营业厅联系,办理点火手续。您所居住的楼门栋首层至顶层称为串,如果此串有未进住户拒绝加堵,此串会无法通气。
提示2
    如果您是将住宅作为办公室,或作为经营场所,则属于福利用户,请与居住地所属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后再予通气。
提示3
    对新房进行装修时,严禁将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改装作为卧室、浴室使用,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表或管道位置,若违反则整串不予通气。
提示4
    燃气管道禁作支架。在日常生活中,有的业主为了方便,便将一些杂物挂在燃气管道上,如果燃气管道负重过大就可能会受到损伤,易发生破损、断裂、连接处变形,使燃气泄漏,造成安全隐患。
    另外,为了方便日后维修和保养,至少应将燃气管道的接口显露出来,同时,应该经常检查连接管道燃气的皮管是否有老化迹象,老化的皮管要及时更换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摘自中国石油报

 
主办单位:漳州市燃气管理处   承办单位:漳州市城市燃气协会   技术支持:  网站管理